
日本修改刑法修正案「木村花條款」,侮辱罪加重網路中傷罰則

日本國會 13 日通過「木村花條款」、修正刑法「侮辱罪」,針對在網路上的誹謗、中傷行為,加重侮辱罪的刑罰。修訂後最高可判處 1 年以下監禁、或 30 萬以下罰金。
根據日本讀賣新聞報導,在國會審議的過程當中,部分在野黨與日本律師聯合會等團體基於會危及憲法保障的「言論自由」而持反對意見,但最終受到採納的是「(通過法案後)有嚇阻效果」等受害者的聲音。
日本的侮辱罪適用於公然侮辱人的行為,現行罰則是刑法當中最輕的「拘禁(未滿 30 日)或罰鍰(未滿 1 萬日圓)」。2020 年 5 月,前女子職業摔角選手、22 歲藝人木村花,因為受到網路霸凌而自殺身亡。在社群平台中傷木村花的兩名男子雖然面臨簡易判決,但最終僅被判罰 9000 日圓,社會輿論高漲、要求提高刑罰。
侮辱罪與妨礙名譽罪的差異在於,並沒有「只要證實發言內容是事實,就不會受罰」的規定。隨著修法,過往逮捕現行犯所需的「無固定居所」等條件也取消了。因此部分在野黨也質疑「政治攻防上的『嗆聲』是不是也會遭逮捕」等,表達反彈。
由此,日本政府的法務省與警察廳於 5 月提出「政府統一見解」,指出公正的評論、正當的言論活動非屬處罰對象。如「嗆聲」等言論行為,由於當下往往難於辨別其正當性,「法律上或許有現行犯逮捕的可能性,但實際上不在推想範圍內」。
本次的刑法修正案,在附錄中明文記載必須於施行 3 年後驗證是否有「不當限制言論自由」的情事。
法案通過後,木村花的母親木村響子,在東京都召開記者會。提到「至今為止(法規)都沒有嚇阻力,並不合理。令人強烈感受到『好不容易才迎來結果』。(法案)通過並不是結束,而是開始。加重罰則後要如何運用,還是要依個別對象的道德意識而定」。木村響子也說,「重罰是最後一道防線」。
核稿編輯:Mi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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