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本文為作者投稿並經 INSIDE 編審後刊載。作者徐安娜為政治工作者,曾任科技媒體工作者。
蝦皮購物自從 2015 年進軍台灣市場後,就造成許多話題和爭議。最新一起爭議則莫過於申請電子支付一案。
為什麼呢?蝦皮購物在 2019 年因為日均餘額超過 31 億新台幣,根據法規提出申請,而我國金管會在 2020 年 11 月 13 日核准同意蝦皮支付公司可以從事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、收受儲值款項及電子支付帳戶間款項移轉等業務。
此新聞一出來,讓蝦皮風光地成為外資首家、國內第六家專營電子支付公司。蝦皮申請電子支付看起來是非常合理,畢竟蝦皮在台灣也是有許多用戶。根據我國「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」,如果業者的業務有代收代付且日均餘額超過 10 億新台幣(備註:2015 年初修就已經明文規定是 10 億新台幣),必須擁有電子支付執照。
而蝦皮支付本來在台灣是登記為「第三方支付」,只要日均餘額沒超過 10 億就沒問題;但在 2019 年,日均餘額已成長到約 31 億新台幣,申請成電子支付是不得不的選擇。
不過,蝦皮實收資本額是 500 萬元,要拿到電子支付執照,依照法規,蝦皮必須將實收資本額增至 5 億元。也就是說,蝦皮最晚要在 2021 年中以前(也就是今年8月份),再增資 4.95 億新台幣。
但就是為了成立蝦皮電支公司勢必增資,讓他們一直以來被纏身的「中資」問題又再度浮上檯面。
經濟部日前通過《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》修正草案,把中資企業的認定方法由原本綜合計算的方式改為「逐層計算」。這裡簡單舉例,若有一間 A 公司有數名投資人,其中甲為中國股東,對 A 公司直接投資持股 5%,故甲對 A 公司之持股均列入中資計算。
若乙也為中國股東,對 B 公司持股 40%,那 B 就算中資。如果 B 也投資 A 公司並持股 40%,投審會就會把這 B 握有 A 的 40% 持股全數算成中資股份。
不過,若中國股東丙持有 C 公司 10% 股份,投審會會認定 C 公司非中資,而 C 公司再投資 A 公司就沒中資問題;根據上述計算,甲+B 的中資股份已達 45%,A 會被認定為中資公司。
眾所皆知,蝦皮購物雖然是登記為「新加坡商」,但中國知名企業騰訊(創辦人為馬化騰先生)就是蝦皮母公司新加坡SEA集團最大股東,也就是俗稱的富爸爸當靠山。去年下半年隨著經濟部開鍘愛奇藝、淘寶台灣,經濟部倒是曾說明修法「不朔及既往」,蝦皮在舊制計算方法下在稀釋股權後中資成分只剩二十幾%,不到中資門檻;但當時也有但書,只要蝦皮一有任何增資動作,投審會就會「嚴審」資金來源並且適用於新法審查。
但讀者不覺得奇怪嗎?為什麼金管會跟經濟部會如此不同調呢?蝦皮雖一度撤回申請,但又再於 3 月中重新遞件。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也表示,雖然香港騰訊持有 Sea 集團股份未達三成,但李小冬(蝦皮創辦人)持股也逾 20%,目前雖向投審會說明已歸化為新加坡籍,但仍要進一步釐清和調查。若有中國籍,就確定為中資,若沒有,也會持續「嚴查」。
不太清楚所謂投審會該如何「嚴審嚴查」?這樣的審查,有什麼實質的做法嗎?何況電子支付的背後有這麼多用戶的個人資料在裡面,面對一個爭議多端的企業在台可以大量獲得這麼多個資,這樣子真的安全嗎?
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,對於市場也是同樣敞開雙臂歡迎投資。台灣的人才更是讓許多國際知名大廠,像是 IBM、Google 加碼投資台灣。但對於蝦皮這樣爭議多端的企業,為什麼我們的政府可以一再放寬呢?從中資到申請電子支付執照,台灣政府給了非常大的空間,不曉得蝦皮會不會變相成為未來更多潛在中資的「最佳教科書」?
責任編輯:Chris
核稿編輯:Ann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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